越通社9月29日介绍,越南第289/2026/NĐ-CP号法令自10月1日起生效,细化由公安部管理的港口口岸安全秩序相关程序,涉及船舶、船员、旅客和登船活动等。

报道说明了出境船舶在最后离境港办理手续、过境管理和转港手续等要求。船代、航运及相关服务企业应按实际港口与业务类型核对适用程序,不能将概述替代完整操作文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