越南工贸部11月6日通过第9349/BCT-NLDK号公文,就相关服务经济技术特征的通告草案征求意见。范围包括管道天然气运输,以及用于发电的液化天然气储存、再气化、运输和分配。
这仍是征求意见稿,不能当作已经实施的新收费标准。参与越南LNG电厂、接收站、气化及输气配套项目的企业,可结合服务边界、技术参数与合同计价资料,核对草案对业务的潜在影响。
意见须在2026年11月20日前提交工贸部。原文附草案资料,公开业务联系人为能源与油气局Nguyễn Ngọc Hiếu,邮箱HieuNN@moit.gov.vn,电话0369206036;提交方式和材料格式可先向该部门确认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