越南建设部通过政府新闻网11月6日答复一宗养殖建筑咨询:是否属于免施工许可情形,应分别对照135/2025/QH15号《建设法》第43条第2款,不能只凭建筑面积或行业名称作判断。该法律于2025年12月10日颁布、2026年7月1日生效,本次是现行规定的办事答复。

对咨询所涉第43条第3款b项情形,应向按省级政府分工确定的当地建设主管机关提交开工通知,并附与施工许可申请相对应的资料,但不包括许可申请表。正式法条对不同免证类别及特定工程设有区别与例外,不能把通知义务统一套用于所有免证工程。

在越设厂、改造或建设配套设施的企业,可据此向所在地主管部门确认工程类别、通知接收机关和所需资料。本次答复没有为所有工厂或495平方米以下工程普遍免证,也没有替代土地用途、规划及其他适用要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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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5/2025/QH15号建设法:颁布与生效日期 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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