越南工贸部11月4日公布的饮料食品安全论坛报道,强调从原料、生产到流通的全过程管理,包括质量控制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的处置,以及企业追溯和召回能力建设。论坛中的管理建议应与具有法律效力的具体条款分别核对。
政府法规库显示,63/2026/TT-BCT通告规范工贸部管理范围内的食品数据库,2026年11月15日生效;39/2026/TT-BCT通告发布酒精饮料国家技术法规QCVN 30:2026/BCT,2027年1月1日生效。两者并非面向所有食品的同一项申报要求。
向越南销售饮料或在当地生产的中小企业,可先区分产品是否属于酒精饮料及工贸部主管范围,再逐条确认数据库信息、产品标准、批次记录和过渡安排。对库存和已生产产品,需按正式法规的适用条款判断,不能把论坛提及的过渡期理解为所有企业统一豁免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