印尼贸易部10月30日公布11月1—30日农林产品出口计价安排。原棕榈油CPO参考价定为每公吨978.90美元;公告列CPO出口关税BK为每吨124美元,出口专项征费PE按参考价12.5%计,为每吨122.36美元。参考价不是企业可直接成交的采购报价。
同一公告将可可豆参考价定为每吨5613.60美元,出口基准价HPE为每吨5242美元,BK与PE税率分别为7.5%。这些数值对应公告列明的品类与计价规则,不能直接套用于巧克力、全部可可制品或所有精炼棕榈油产品。
食品原料进口商、配料厂和印尼采购团队可对照第2064号贸易部长决定,向供方确认品类、申报期间及合同中关税、专项征费和物流费的承担方式。涉及小包装品牌棕榈液油的,还需另核第2065号决定及品牌清单;当月参考价下降不等于最终到岸价必然同比例下降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