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加坡METI、能源市场管理局与美国能源部10月28日发布第六份能源合作联合声明,披露东南亚区域能源互联可行性研究第二阶段的初步结果。该阶段于2024年10月启动,重点研究法律、治理与融资安排。

声明认为,东盟海底电力互联项目仍需加强区域治理、合作与法规协调,并研究降低项目风险、分摊区域成本的融资方式。最终报告计划于2027年初完成。

对海缆、电网设备与跨境绿电项目参与者,当前材料有助于识别项目前期问题;它不是新的建设许可、购电承诺或已实施的统一交易规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