越南政府10月26日公布与波兰的联合声明。双方同意把贸易和投资作为关系支柱,推动减少非关税贸易障碍,包括卫生与植物检疫问题,加强海关部门合作,便利双方商品进入市场,并继续落实欧盟—越南自由贸易协定(EVFTA)。声明提到先进技术、工业、农业、消费品和服务等合作领域,并拟制定2026—2030年联合行动计划。
对在越南生产并面向欧洲销售的企业,波兰可以作为后续市场、物流和渠道调研对象;涉及食品、农产品和工业品时,应分别核对产品准入、检验检疫、原产地规则及波兰和欧盟现行要求。联合声明只是合作承诺,不自动改变税率、原产资格或进口许可。
中国企业若在越南设厂,也不能仅凭越南生产地址便断定商品符合EVFTA原产地规则。具体优惠仍需按商品税号、生产工序及正式原产文件核实。声明没有公布企业采购清单、园区入驻名额或新补贴,本站不将这些内容推断为已确定的商业机会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