巴西官方公报10月19日刊登外贸秘书处第98号公告,公布对原产于中国和印度的石墨电极的反倾销肯定性初裁,未建议征收临时反倾销税,并继续调查。公告签署日期为10月15日,公开刊登日期为10月19日。
公告涉及通常归入南共市税号8545.11.00的相关产品。附件第126段描述的范围包括公称直径不小于350毫米、用于电炉的机加工石墨电极,长度不限,组装或未组装均包括在内。不能仅凭税号判断全部石墨制品均在调查范围内。
本案调查完成期限延长至自立案起18个月;没有实施临时措施不等于已经终裁或调查结束。企业观察(平台整理):相关出口商和进口商可依据产品技术资料核对范围,并通过官方程序及专业顾问确认各自的应诉和后续安排。
